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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博体育官网: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贝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5-12-17 0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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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的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发布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来源:点击数: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环评文件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办理事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审批;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西侧院内规划位置,东岗路以北,建华大街以东,高尔路以南,煤机街以西;行业类别:C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评单位:河北沃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地表平整、地基挖掘、建筑物施工和设施安装,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拆除等。在施工阶段除施工机械作业、建筑材料、废旧设备运输外,还伴随有实施工程人员活动,由此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废气、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建筑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废旧设备运送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通过采取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按有关要求应装尽装,与监管部门及环保部门联网、采用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施工现场的任何部位不得搅拌砂浆、砼,积极推广应用商品砼及预拌砂浆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获得有效控制。施工作业属短期行为,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排水和实施工程人员生活用水。施工场地设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污水经施工营地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现有工程污水管网排放。新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后,方可拆除旧污水处理站,利用三通接头将污水转入新建污水处理站,旧污水处理站剩余废水经处理后全部排入市政管网。
项目噪声大多数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污水处理站旧设备拆除噪声为瞬时噪声,且拆除周期极短,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非常明显不利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旁边的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施工期间设置声屏障、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技术和设备、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设置专人对设备做保养和维护、车辆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敏感区、车辆出入厂区时应低速禁鸣、22:00-次日6:00及12:00-14:00时间段禁止施工、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为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废弃的各类包装垃圾、废旧设备、污泥等。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在外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垃圾运输车,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弃土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按照类别存储放置,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弃土应及时收集用于厂区平整、地基填筑和绿化;废旧设备集中外售,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渣场,池体内污泥经压滤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态废料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汽车尾气产生的CO、NOx和HC,实验室(公共实验研发平台)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阳性对照实验室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各处理设施设置地下,金属盖板密闭;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精神卫生综合楼预留管道DA001排放(相当于47m高排气筒)。消毒池废气:消毒池加盖密闭。
实验室(公共实验研发平台)废气:2套通风橱处实验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楼顶烟道DA003排放(相当于44.2m高排气筒);6个万向罩收集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楼顶烟道DA004排放(相当于44.2m高排气筒)。
阳性对照实验室废气:生物安全柜排气口自带的HEPA过滤器+风机出口设活性炭过滤器。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车库设置排风兼火灾排烟系统,地下车库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引到远离精神卫生综合楼的地面排风口排放。
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公共实验研发平台)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别的行业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房外监控点限值;污水处理站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要求,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执行《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区域环境为不达标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肝病中心病房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后与病房(除肝病中心)废水、门诊废水、医护和后勤人员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与经中和的检验/实验废水、纯水设备排水、空调-冷却塔排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排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经衰变池处理的放射性废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并满足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是制氧机组、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车辆限速等措施。运营期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对应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执行1类区对应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非常明显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无毒无害药品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栅渣和污泥、废毛发、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药剂包装物、检验/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本项目不新增医务、后勤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无毒无害药品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由厂家回收。
栅渣和污泥、废毛发、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药剂包装物存于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检验/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1,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处置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做处理;污水站栅渣、污泥清掏前控制标准执行《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
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源主要为废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各功能池发生跑冒滴漏、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物质的泄漏,导致废水或者危险废物渗沥液渗入地下,从而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院区现有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措施,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解决措施,可极大程度减少泄露风险。废水管网和新建污水处理站各功能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按规范建设防渗的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水不会对区内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
本项目完成后,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氨氮、SO2、NOX满足本项目实施后全院的总量指标要求,不用额外购买总量,全院总量保持原有不变。本次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517t/a,非甲烷总烃:0.003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文件信息请在裕华区政府网()进行查询;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7日,在此期间如有疑义请书面反馈至我局,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疑义,我局将进行下一步流程。



